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伟刚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公司缴纳的公积金减少是否可以起诉要求补缴?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1-23 11:19)    点击:425

公司缴纳的公积金减少是否可以起诉要求补缴?

  住房补贴、公积金系企业向劳动者提供的购房资助,对其支付方式、具体金额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进行调整,应属内部管理事务,不属于法定福利待遇范畴。

  根据《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第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以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争议,不适用本办法之规定,您要求公司补发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伟刚律师提供“人身损害  保险理赔  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伟刚律师,王伟刚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伟刚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91299502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伟刚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普洱律师 | 普洱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伟刚律师主页,您是第21763位访客